互联网金融概述
1、概述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本质:金融
2、业务分类
互联网支付
P2P网络借贷
股权众筹融资
互联网贷款
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银行
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征信
3、发展历史
2005年前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金融机构把业务搬到网上
2005-2012
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P2P网络借贷开始萌芽,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
标志性事件是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3年后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是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一年
P2P网络借贷快速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
4、互金发展的价值
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比如小微企业贷款)
民间借贷规范化(P2P即民间借贷之一)——信息中介
促进电商发展
降低社会支付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使得资本更灵活、快捷)
多样化需求与金融创新(针对个性化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等)
5、大数据与征信
征信
1、传统贷款征信
传统的银行贷款取决于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甚至是抵押品。
抵押物不足、企业征信困难、征信成本高->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2、大数据下多维信息征信
销量、用户评价、地理位置、服务体验、口碑
企业家信息->人品(个人信用)
大数据:4V
Volume(数量)
Velocity(速度)
Variety(种类多样)
=Value
大数据征信的价值
目的是提示通过率(分析多维价值)
而不是降低违约率(规避风险)
->提升全局价值
6、监管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
门槛过低、没有规则
客户资金安全问题
存在经营风险
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
从业机构的信息安全问题
央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依法监管(有法可依)
适度监管(不应该监管过度)
分类监管(根据不同模式监管)
人民银行:互联网支付
银监会: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证监会: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
保监会:互联网保险
协同监管(例如余额宝,由证监会、人民银行共同监管)
创新监管(要符合互联网创新实际,如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支付
1、概念
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
支付方式
线上软件:储蓄卡、信用卡、互联网支付平台(虚拟账户,需要绑定银行卡)
线下软件:软件付款(扫码支付)
步骤:出示手机->扫码枪扫码
KFC不允许刷卡,但是允许支付宝等扫码支付。
原因:银行卡支付效率低,印象KFC交易效率
线下硬件:Apple Pay
苹果支付通过内置在iPhone手机内的NFC芯片和TouchID技术, 整合Passbook功能,实现移动支付
2、支付特点
整合银行卡支付方式
消除网络交易的担忧
降低交易成本
提供增值服务
(1)整合
互联网支付平台提供一系列的应用接口程序,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负责交易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使支付更加 快捷、便利
互联网支付->通道->对应银行卡(信用卡)
(2)消除网络交易的担忧->支付宝知托付(信用中介服务)
(3)降低支付成本
降低硬件成本,POS等
(4)增值服务
目前重点
推广:信息聚合、降低选购成本
支付:共享收货地址(翼支付外部商户通用)、第三方收银台
售后:大数据分析、客服、平台维权
目的:便民,普惠
3、发展
互联网支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源头,也是发展最快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更好的和商业结合,考虑的细节少,仅需要考虑是否安全,便捷
银行最初的功能也是支付,例子:阿姆斯特丹银行,山西日升昌票号
支付->存贷款
银行业利润:支付占比三分之一
支付方式:
(1)网关支付
需要开通网银,第三方支付仅为技术支持
(2)快捷支付
三方授权,对银行账户直接扣款
(3)虚拟账户支付
不经过银行,通过第三方支付余额支付
产品发展阶段
(1)工具
插件
(2)应用
提供支付功能
(3)平台
支付平台集成多种资金源及支付方式(钱包)
(4)场景->生态环境
消费场景倒推支付环境,支付环境及生活消费环境
4、案例:移动支付&O2O
互联网支付即场景化,金融服务切合生活需求
网络购物->生活消费
O2O的形成->移动支付->电子支付便捷化(倒推)
场景1:
(1)滴滴打车->第三方收银台->微信支付
(2)微信->钱包->滴滴打车->支付
场景2:
地图->LBS->商家
阿里巴巴收购高德地图->地图商家->口碑
->各个场景中集成互联网增值服务(积分、会员、优惠),提升粘性。
形成闭环
5、监管
(1)机构监管(欧盟模式):牌照
(2)功能监管(美国模式):交易过程
(3)中国模式,兼有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牌照及交易过程监管。
官话
促进支付手段和支付体系的高效和安全
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防范洗钱等方面的风险
历史
(1)机构监管部分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9月1日)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 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网络支付: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 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
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银行卡收单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支付业务许可证》
商业存在:我国企业、符合公司法
资本实力:注册资本1亿以上
出资人:符合法人要求
反洗钱:符合反洗钱
技术:技术验证
资信:信用证明
客户备付金
客户备付金是指客户自愿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的货币基金
支付机构可以自主确定其所从事的支付业务是否接受客户备付金
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 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客户备付金仅能存储在单一银行,专一账户
(2)功能管理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交叉实名(消费账户三个渠道、综合账户五个渠道,同2016年7月要求)
结算-清算 二级制度,第三方支付仅能结算,清算交由银行
限制账户制度,不能银行化,仅能作为通道。
(材料取自PekingX:01719840x中国互联网金融实践 Internet Finance in China)
作者:Geek Home ,http://geekhome.lofter.com/